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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2513/2020-00133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督发布机构:霸州镇
发文日期:2020-08-0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镇人民政府关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霸州镇人民政府关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霸州镇 发布日期:2020-08-06

  

为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霸应急(2020)70号即《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域内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措施,集中打击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减少非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打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危化品项目未经安全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二)烟花爆竹领域: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工商贸行业领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三、时间步骤

自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各村街(社区)、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我镇打非专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快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在各类新闻媒体公开、在村街(社区)、厂区显要位置张贴《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通告》(见附件1),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

(二)全面排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按照市应急局要求,镇应急局统一部署,各村街(社区)、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逐户逐企拉网式排查非法行为。各村、部门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要上报镇应急办,应急办提请市应急局执法监察大队予以查处,对不执行行政指令的要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属于其他部门查处范围的,由市应急局负责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各村街(社区)要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台账》,镇应急办建立总台账(见附件2),发现一起登记一起,逐个明确打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时上报备案;要逐起在非法企业上报微信小程序登记查处的所有安全生产非法行为。

(三)集中打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乡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组织执法力量,采取对照台账核查、根据举报线索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集中打击。对发现的非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村街(社区)、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始终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保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打非工作部署周密、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要始终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强化运用经济处罚、关停取缔等处置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对因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没有被有效制止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村街(社区)、部门要组织做好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登记工作,每日将查处情况通过“非法企业上报系统”微信小程序上报(上报方式见附件3),做到日清日结。各村街(社区)要统计本辖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情况,填写《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台账》(附件2),于8月6日起,每周三16:00前报镇应急办。10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应急办。

联系人:王建威(应急办主任)、7239360、bzzajz@sina.com

附件1.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通告

2.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台账

3.“非法企业上报系统”微信小程序使用说明

 

霸州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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